一、征集內容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兩區”建設需要,為進一步樹立寧夏西部獨具特色的國際旅游目的地形象,增強寧夏旅游的美譽度和吸引力,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局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新的寧夏旅游LOGO標識取代2003年征集的現用標識,賦予寧夏旅游LOGO標識新的時代內涵。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寧夏旅游LOGO標識。
二、征集時間
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3月31日(郵寄件以郵戳為準)。
三、征集范圍
全國設計創意企業或個人均可參加。
四、征集要求
1、作品應能凸顯“塞上江南·神奇寧夏”旅游形象特點和旅游特色,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圖案簡潔、美觀大方、內涵豐富、創意突出,富有美感、動感和時代感。
2、具有強烈的可辯識度和視覺沖擊力,大眾認同度高,圖案結構便于推廣、應用和印刷,適用于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運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3、作品所有內容必須是原創,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
五、提交方式
LOGO標識設計完稿后,用A4紙張,提交1頁效果圖、1頁帶設計說明的矢量圖,同時,提交電子版。投稿時,請在信封左下角和郵件主題欄注明“寧夏旅游LOGO標識征集”字樣,在矢量圖下方注明作者姓名、單位、聯系方式。
投稿地址:寧夏銀川市北京東路37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局;聯系人:張勇;電話:0951—6717308;郵箱3051546796@qq.com 。
入選作品的著作權永久歸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局。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局擁有修改、使用、許可、出版、展示等權利,設計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作品。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注意事項
1、應征者應保證作品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如發生侵權情形,應征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對入選作品,除獲獎獎勵外,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局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3、作品一經提交,即表示應征者自愿以此作品參與此次征集活動,并認可與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內容。
七、評選程序及獎勵辦法
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局組織專家組就應征作品進行評審,確定6件入選作品。并在6件入選作品中評定1件為寧夏旅游LOGO標識。獎勵作品的作者20000元獎金;獎勵其它入選作品的作者2000元獎金。評選結果將在寧夏旅游網及寧夏各媒體上發布。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局。
編輯:強傳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