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響應十九大號召,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推動中國傳統工藝在新時代的振興發展,特舉辦“首屆全國工藝美術大展”。本屆展覽的主題為“傳統工藝的活力”,重點將高校手工藝創作群體作為作品征集的主要對象,旨在發揮高校手工藝在連接鄉村手工藝、城市手工藝方面的傳承與創新作用。征稿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中國美術家協會
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承辦單位:中國美術家協會工藝美術藝術委員會
上海市美術家協會
上海美術學院
上海中華藝術宮
協辦單位:上海市創意設計工作者協會
上海工藝美術研究所
二、展覽組織委員會
名譽主任:劉大為、馮 遠
主 任:徐 里、施大畏、潘魯生
副 主 任:汪大偉、陳 琪
秘 書 長:李 偉、馮小紅、陳 青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孫 磊、金 暉、咸 懿、賀 絢、郭 新
展覽辦公室主任:咸 懿、孫 磊
展覽辦公室副主任:賀 絢、郭 新、金 暉
展覽編輯:楊 雷、王 佳、許嘉櫻、劉向娟
三、展覽評選委員會: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中國美術家協會評委庫中遴選專家組成。
四、展覽時間:2018年8月
五、展覽地點:上海中華藝術宮
六、展覽規模:本次展覽展出入選作品260件(組)。
七、作品征集要求:
1、與特定環境保持親密的、永不止息的聯系,能較好地體現棲居地環境、生境以及習俗等原型基質;
2、與引導民眾可能尊重的精神或道德典范保持一致,能充分反映傳承和改良在地手工藝的文化動力與精神;
3、與在地經濟發展、生活品質轉換以及生活美學提升等方面保持一定的契合度和改善的潛力;
4、反對機器和現代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流程的介入,作品能較好地體現手作的“匠心”與“匠魂”;
5、蘊含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工藝特質;
6、注重細節,追求完美與極致的工匠精神;
7、體現廢棄的再造之美、重生之用;
8、鼓勵傳統手工資源的跨界整合與形態重塑。
八、作品待遇:
1、入選作品的作者具備申請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的一次入會條件。
2、展覽將出版畫冊,每位入選作者均可獲贈一本。
3、組委會向入選作者頒發證書。
九、參展要求:
1、參展作品類別:“玻璃工藝”、“金屬工藝”、“纖維工藝”、“漆器工藝”、“首飾工藝”、“織繡工藝”、“雕刻工藝”、“編織工藝”八大類。凡在2016年1月以后創作的,未參加過全國性展覽的個人原創作品均可投稿。
2、初評:參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張(10寸),照片背面粘貼《首屆全國工藝美術大展作品信息表》(含身份證復印件),并勾選作品所屬類別板塊。初評投遞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復多次投遞,中國美術家協會將視為無效稿件取消參評資格,初評不接受實物作品。初評結果將及時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布,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3、復評: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原作參加復評(送原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將《首屆全國工藝美術大展作品信息表》粘貼在作品上或放在包裝箱內。有特殊展覽要求的,需作特別說明,如現有展覽條件無法滿足作者要求的,經協商解決。原作寄送須妥善包裝并上保險,選擇安全的物流公司通過特快專遞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作品損壞,組委會不承擔責任。
4、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抄襲、復制自己作品參展!中國美協現已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屆展覽中參展作品進行排重,凡重復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并在中國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
5、本展覽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參展資格(含合作)。
6、照片和原作寄送所產生的郵資由作者自行承擔,退件郵資由組委會承擔。未入選作品在評選結束后一個月內退還作者,入選作品在展覽結束后一個月內退還作者。
十、收作品照片時間: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8日止,以收到地郵戳為準。
十一、收作品照片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一號院32號樓B座1712室,郵編100083,收件人:楊雷(工藝美術大展),電話:(010)59759687
十二、出版宣傳:展覽組委會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權。正式出版發行《2018首屆全國工藝美術大展作品集》,收錄全部入選作品。
十三、學術活動:展覽開幕期間舉辦主題學術研討會。
十四、凡送作品參評、參展作者,應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規定。
十五、展覽信息可登錄www.caanet.org.cn(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