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聿銘,美籍華人建筑師,1917年出生于民初廣東省廣州市,為蘇州望族之后,1935年赴美國留學,學習建筑。他是1983年普利茲克獎得主,曾獲美國總統授予的‘’自由勛章‘’及美國“國家藝術獎”、法國總統授予的“光榮勛章”等,被譽為“現代建筑的最后大師”。貝聿銘作品以公共建筑、文教建筑為主,被歸類為現代主義建筑,善用鋼材、混凝土、玻璃與石材。

貝聿銘的童年和少年時期是在風景如畫的蘇州和高樓林立的上海度過的,從小立志要當一名建筑師。他以超人的智慧多次完成復雜的設計任務,并在紐約開設了自己的建筑設計事務所,又成立了“貝聿銘設計公司”,專門承擔工程的設計任務。

他在建筑設計中最為人們稱道的理念,是關心平民的利益。《華盛頓郵報》稱他的建筑設計是真正為人民服務的都市計劃。

貝聿銘早期的作品有密斯的影子,不過他不像密斯以玻璃為主要建材,貝聿銘采用混凝土,如紐約富蘭克林國家銀行夏威夷東西文化中心。到了中期,歷練累積了多年的經驗,貝聿銘充分掌握了混凝土的性質,作品趨向于柯比意式的雕塑感。貝聿銘擺脫密斯風格當屬甘乃迪紀念圖書館為濫觴,幾何性的平面取代規規矩矩的方盒子,蛻變出雕塑性的造型。后來有機會貝聿銘身為齊氏威奈公司專屬建筑師,從事大尺度的都市建設案,貝聿銘從這些開發案獲得對土地使用的寶貴經驗,使得他的建筑設計不單考慮建筑物本身,著重創造社區意識與社區空間。

建筑融合自然的空間觀念,主導著貝聿銘一生的作品,如全國大氣研究中心,伊弗森美術館、狄莫伊藝術中心雕塑館與康乃爾大學姜森美術館等。這些作品的共同點是內庭,內庭將內外空間串連,使自然融于建筑。到晚期內庭依然是貝聿銘作品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帷在手法上更著重再自然光的的投入,使內庭成為光庭。

身為現代主義建筑大師,貝聿銘的建筑物四十余年來始終秉持著現代建筑的傳統,貝聿銘堅信建筑不是流行風尚,不可能時刻變化招取寵,建筑是千秋大業,要對社會歷史負責。他持續地對形式,空間,建材與技術研究探討,使作品更多樣性,更優秀。他從不為自己的設計辯說,從不自己執筆闡釋解析作品觀念,他認為建筑物本身就是最佳的宣言。
(編輯:彭嘉萱)